2022年4月19日,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田某电话投诉,其反映称:“2022年2月在六盘水市某学院新建电梯项目做外墙漆工作,被拖欠工资900元”。因其手上无相关欠薪依据,工资一直拖欠未付,现请求我支队帮助其讨回工资。
我支队接到田某的电话投诉反映后,立即电话联系六盘水市某学院后勤处负责人,要求其协调处理好此欠薪问题,不能因为欠薪金额小而不重视。随后其称会及时联系该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协调处理。2022年4月20日,投诉人田某再次来电称,因包工头拒绝结算,目前工资仍未拿到。鉴于此,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动维权无小案”的原则,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向其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拒付工资的不利后果,要求其及时联系包工头协调处理好该欠薪问题。2022年4月21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再次电话回访投诉人田某,其称拖欠的工资已结清,感谢我支队帮助为其讨回工资。
群众利益无小事,投诉人反映拖欠的工资虽少,但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保持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