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及时发现群众身边隐藏较深的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三)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四)其他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我局将对线索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提供涉嫌违法的相关事实、相关佐证材料(照片、视频等)、行为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该客观真实,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陷害诬告他人。
(四)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根据《贵州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8-8200721 时间:8:30-12:00,14:00-17:30
(二)邮箱举报:lpshbdc@126.com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协助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