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市(特区、区)制定了《六盘水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拟于2025年5月13日对六盘水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点。
二、听证会地点:市自然资源局(钟山中路16号松坪南路市十三中旁)八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六盘水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四、参会人员:市、县部门代表,乡镇代表、村民代表、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五、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三)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听证内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六、听证会参加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的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7:30提交报名资料(听证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表参加听证的,听证会申请表需加盖公章)至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6楼所有者权益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人:李 江;联系电话:0858-8233151。
特此公告。
附件:
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