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我市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公积金中心优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改变了之前职工购房需要先自筹资金,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极大减轻了职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的周转压力。

自7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办理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款40笔571.19万元。大家纷纷表示“公积金政策的优化,减轻了大家购房资金压力,为市公积金中心与时俱进、敢于突破的精神点赞!”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保刚需、促发展、防风险”工作主基调,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品牌建设“服务便捷、管理严格、共事团结、干事廉洁”四项行动,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研究,用心用情用力推出一系列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进一步增强缴存职工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