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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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之——提取那些事

2021/04/20 2.0w 阅读 23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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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个月扣我那么多公积金,有什么用啊,这笔钱还不如直接给我......”,作为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经常听到类似的说法,这说明很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解不多,接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看完您就全明白啦。

No.1首先,我们来谈一谈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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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就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按个人工资的5%-12%缴存,个人交多少,单位就交多少,最后一起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我们个人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自己缴纳的部分和单位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不可能为职工提供这部分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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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工资每个月5000元,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8%。那么,小李每个月都要从工资里扣掉5000×8%=400元的住房公积金,公司也同样要帮他缴存400元。这样,小李一个月扣400元,但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却增加了400×2=800元。

No.2回到正题,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肯定地回答,可以!但不能随便取。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明确的法定义务,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提取用途当然会受到限制。那么,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第二十四条,有两大类共计十多种情况,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种,销户提取。职工发生以下5种情形,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包括每年产生的利息将全部归还给职工哦。

1.离退休;

2.出境定居;

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

第二种,住房消费提取(部分提取)。职工在发生基本住房消费时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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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提取

a.全款买房。全款买房时,买房后1年内提供相关材料,便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b.还购房贷款

贷款买房,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提取的金额同样不能超过贷款当年还款额。

想要提前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的,经放款机构同意提前还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贷款余额。

c.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买房

组合贷款买房时,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息。

注意!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2.支付房租

职工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要满足三个条件:

a.职工和配偶在申请人工作地产权登记部门均无住房登记;

b.职工和配偶均未在申请人工作地购买、使用廉租住房、棚改房、采煤沉陷区治理安置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房;

c.职工和配偶没有在申请人工作地因购、建、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

建造是指缴存职工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同样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修建房费用。

No.3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常见的不能提取的典型情况,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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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的,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规定,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购、建、修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且户籍也不在当地的,不属于自住住房的范围,不可以提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但在既不是户籍地也不是缴存地城市购买住房不可以提取,这也是“房住不炒”的要求。

2.购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必须完成产权过户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无法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前,您的住房公积金都只能用于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用于子女购房或偿还子女住房贷款。

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以家庭为单位,相关业务仅限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双方。

5.购买商住公寓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住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以提取。

6.执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后,不能再按年提取。

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委托扣划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按月扣划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如再按年提取,提取额度就超过了职工归还的贷款本息,因此是不可以的。

No.4最后,再和大家科普一下违规提取公积金的严重后果。

近几年来,非法中介协助职工骗提公积金,收取高额回报,已经成为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威的毒瘤,各地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不少中介和个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我市看,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措施也相当严厉:2018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中心支行和公安局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待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决不手软,如果您不符合提取条件,千万不要动骗提公积金的心思,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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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1:中山市15人因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被公诉。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中山市中粤马口铁有限公司员工黄某章等15人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伪造房地产权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购房合同等资料,持虚假证件、资料,陆续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火炬开发区办事处套领出住房公积金32万多元。2012年12月,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黄某章等15人提起公诉。
  案例2:连云港公积金中心协助警方捣毁一造假骗提公积金黑窝点。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该市公安局打假办一举捣毁制造住房公积金骗提案件的造假黑窝点,逮捕了涉案的非法中介人,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并向参与骗提职工所在单位通报了情况,勒令当事人将非法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
    案例3:沉溺赌博遵义女子伪造手续骗取公积金获刑。

遵义县马蹄镇政府工作人员袁某,因为沉溺赌博,伪造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2013年7月,袁某因诈骗罪和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千元。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千万不要听信不法分子虚假宣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不会有好结果,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