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做些什么?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缴存登记
根据《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单位只需填写《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盖章确认后将原件交至辖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即可开户。开户时需明确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取1%的整倍数。
二、个人账户设立
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当填写《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申请表》,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表中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及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为职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六盘水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不得低于六盘水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1月31日前核定一次,核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动。
三、按月足额缴存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通过柜面或者线上(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表格下载”归集业务表单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