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共享美好品质新生活!为营造法治创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六盘水政法”将陆续推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系列知识,助力六盘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今天刊播第十八期,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01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形成的程序是什么?
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02
什么情况下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答: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03
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答: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