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行政征收告知书

2025/01/22 1.0w 阅读 539 点赞

市住建城配征告字〔2025〕第2号

被征收人:六盘水钟山开发区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天龙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孔评

你公司建设的金泰大厦(1号、2号)楼项目,建筑面积32024.37平方米,其中住宅21524.64平方米,经营性房屋10499.73平方米,根据《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应缴纳住宅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645739.2元、经营性房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524986.5元,合计1170725.7元,已缴纳400000元,未缴纳770725.7元。我局已多次向你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你公司未履行缴纳义务,现我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第十二条及《减缴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70725.7元,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将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特此通知。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