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及社会治安专项行动要求,贯彻落实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水城区公安局围绕“打、治、防、控”工作目标,“断违法犯罪份子电话卡、银行卡,断违法犯罪份子资金流”,做细做实工作内容,筑牢群众安全堤坝。8月5至6日水城区公安局抓获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
8月5日,水城区公安局坪寨派出所民警在对涉“两卡”人员进行核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存在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提供给诈骗人员进行转账、取现等情况。据此线索,坪寨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带至派出所讯问,李某承认,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非法所得,并通过扫脸认证和取现等方式配合他人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并从中获利2560元。8月6日,水城区公安局鸡场派出所民警在对涉“两卡”人员进行核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存在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提供给诈骗人员进行转账、取现等情况。鸡场派出所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传唤并讯问,何某某对自己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非法所得,并通过扫脸认证和取现等方式配合他人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从中获利1500元人民币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某二人已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