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医疗机构,解决全市改革工作基础薄弱、进展不一、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全面发展。近期,六盘水市医保局下发了“六盘水市医保局关于推进DRG示范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率先在省内开展示范医疗机构的创建工作。
我市对DRG示范医疗机构分别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学习培训、基础条件建设、示范引领等5个方面作了详细创建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重新创建评估一次。2023年11月30日前,市医保局将按此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DRG示范医疗机构评估工作,确定“DRG示范医疗机构”称号并授牌,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诚信等级评定等方面,对示范医疗机构予以相应的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