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2024/01/16 1.2w 阅读 481 点赞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时序更替,寒假将至。为了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保障孩子和您的切身利益,六盘水市教育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根据国家、省“双减”工作要求,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在寒假期间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含线上培训)。集中培训、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广大学生家长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二、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希望家长或学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让培训机构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收费标准和退费制度等。二是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三是培训费用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至培训机构提供的银行监管账户,并在平台进行购课、消课。切勿私下直接向培训机构或工作人员支付培训费用。四是请家长为孩子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同时,加强孩子在培训过程中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三、共同协助参与社会监督。寒假期间,市、县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治理,请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和违法的非学科类培训。另外,如您发现有校外违法培训行为的,请及时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

六盘水市教育局:0858-8202173

六枝特区教育局:0858—5322166

盘州市教育局: 0858—2115700

水城区教育局: 0858—6664749

钟山区教育局: 0858—8228620


2024年1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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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