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5号)要求,2023年高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第二批审查合格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交材料应署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真实信息。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日。
举报电话:0858—8202832。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钟山区向阳南路26号),邮编:553001。
附件:1.
第二批合格名单公示(国家专项).pdf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