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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0/19 1.7w 阅读 286 点赞

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黔教函〔2021〕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六盘水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六盘水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有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黔教函〔2021〕10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我市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课后服务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减轻家长、学生负担,实现课后服务工作从“有”到“优”的转变,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实现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围绕指导完成作业、拓展兴趣素养、促进全面发展,一校一案,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和形式,丰富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课后服务工作面向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双职工家庭等亟需服务的群体。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按照“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也不得诱导、劝阻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子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乡村振兴部门登记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其他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七类人员可申请减免课后服务费。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保障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义务教育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根据需求灵活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放学返家路途时间和路途安全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报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审核同意后提供必要的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开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一律不得调整学校原有的上学、放学时间,变相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二)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现安全看护、解决接送难的基础上,要结合学校特色,活用线上教育资源和当地人文、自然等本土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分为基础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基础作业辅导。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素质拓展活动。

(1)德育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利用线上教育资源和当地红色资源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家国情怀。

(2)体艺活动。基于学生的多元智能和兴趣爱好,根据学校特色和当地特色文化等实际情况,开设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手工、表演艺术等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体艺特长,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3)劳动实践。根据年级高低和当地本土资源,开展个人生活起居、校园劳动、家庭劳动、校内外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实践活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将乡土材料、乡土技艺、乡土环境融入劳动实践中,让学生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4)科普实践。以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探究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导向,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开展与信息技术、生活技艺、科技教育、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等内容相关的实践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科学探究、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5)人文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等资源,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等内容阅读的相关课程。引导学生学会与人类的智慧与文明对话,促进自己的精神发育,不断提升人文素养,丰富人文底蕴,厚植人文情怀,增强文化自信。

(6)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7)其他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他活动。

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讲授新课。

(三)全面整合课后服务资源

1.充分利用校内外有效资源。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提升课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请经学校审核备案的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利用学校场所、师资和设备优势,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校可统筹资源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帮助薄弱学校解决课后服务内容单一、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相关补助由接受服务的学校按规定予以解决。

2.推进课后服务信息化。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促进教育服务数字化转型。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有效利用国家、省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等开展课后服务,免费向学生提供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利用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各种类的学习资源。同时,各地要积极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课后服务中的高效运用,解决学校专业教师不足和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

3.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文化馆等资源,通过发动学生家长、招募志愿者、邀请“五老”、聘请专业人士等方式,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4.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校可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采取购买服务形式选择规范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也可购买优质的素质拓展教育课程资源供教师组织学生学习,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四)科学组织实施课后服务

1.科学制定“一校一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指导,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各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要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师资安排、活动场地、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同时,学校在课后服务开班前应组织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进行培训,强调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确保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制定课后服务计划。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以周为单位制定课后服务课程表,课后服务课程表要包括参与教师、服务内容和时间等要素,确保课后服务内容安排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防止简单将所有课后服务时间仅用于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学校要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长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者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3.全面推行教师“坐班制”。学校在全面推行教师“坐班制”的基础上,引导教师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和延时托管服务,结合实际,针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因地制宜、综合实施多元化弹性工作模式,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工作日当天未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按规定按时上班,下班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师在校“坐班”期间,除完成正常的课堂教学任务外,可进行备课教研、学习研讨、作业批改、辅导学生和开展课后服务等工作。

4.坚持按劳取酬。教师应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需要和个人特长参与课后服务。对实际直接提供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应根据本校课后服务收取情况以课时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课后服务2个小时的工作量可按3个课时计算。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紧密相关的值班和保障人员参照实际提供课后服务教师标准发放补助,每所学校每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值班和保障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根据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和安全管理等实际需求确需增加人员的,由学校报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课后服务时间内在学校“坐班”但未提供课后服务的教师不得领取课后服务补助。

5.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充分利用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会等有效载体,面向家长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阐释开展课后服务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关系、开展课后服务与提高育人质量的关系,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最大限度宣传动员学生和家长报名参加,努力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及时向政府汇报课后服务政策要求和存在困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严格收费标准。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及减免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六盘水发改价费〔2022〕26号)文件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规范费用使用。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和课程资源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延伸至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期间,建立完善课后服务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明确教职工等课后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师生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教育。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加强对课后服务内容和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审核,确保课后服务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认知规律。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及时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

(四)加强督导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考评体系。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作分配的重要参考。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责任督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对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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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