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六盘水市教育局2019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六盘水市教育局2019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2.六盘水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网考评标准
2019年8月7日
附件1
六盘水市教育局2019年省电子政务网
应用考核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省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要求,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9〕11号)要求,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机关管理模式、业务流程进行创新优化和整合再造,推动电子政务集约化推广和扁平化运用,构建全局机关共建共享、人人受益的工作局面,着力打造智慧机关、效能机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省电子政务网工作任务,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实现2019年电子政务网考核标准的各项指标,无纸化办公得到广泛应用,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电子政务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际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初俊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欧阳蓓蓓 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大超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卫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桂 斌 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
余龙江 市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
王 战 市教育局副县长级干部
陈 黎 市教育局副县长级干部
刘朝发 市教育局调研员
胡建新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徐 潜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陈响云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李信民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蔺代平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肖开富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员: 武文超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雪梅 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李志英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陈 阳 市教育局职教科副科长
焦富贵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人
刘锦桂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于蓓蓓 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何启蒙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廖寒雳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张 翔 市教育局党办负责人
陈 民 市电教仪器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省电子政务网工作,桂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武文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胡涛、孙嵘、高春雨、高承修组成。
三、2018年省电子政务网工作职责
(一)全员推广省电子政务网使用。结合本单位干部职工电子政务网使用情况,通过系统管理员外出培训和单位内部全员培训、制作使用PPT等方式,对照考核标准的指标说明,在机关内部所有使用省电子政务网人员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应用平台,达到全员使用:实现每月所有人员使用省电子政务网各业务系统达17天以上,使用省电子政务网台账系统8天以上,使用省电子政务网通知公告8天以上。积极使用省电子政务网事务办理和快传系统来办公,使无纸化办公得到广泛应用,提高市教育局机关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单位领导每月登录不低于15天。努力把电子政务门户系统建设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管理的总平台。
(二)建设维护好信息共享门户。结合本单位、各科室的业务特点,创建紧贴实际、紧贴业务的特色栏目,完善制度建设,充分调度各科室信息发布更新的积极性,确保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不出现空栏目,坚决杜绝“睡眠栏目”现象,每月按规定上传信息,确保信息实时更新。努力把建好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作为抓好机关建设、树立单位形象的抓手。
(三)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应用。结合本单位、各科室实际,认真做好签收全流程办文和事务办理工作,积极跟踪本单位来文办理落实情况,并按月、按季度进行通报。
(四)做好基本信息维护和确认工作。省电子政务网工作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机构人员信息维护,保障机构人员信息实时更新。每月要按时在管控平台对机构人员信息(单位名称及排序、公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排序、单位一把手标记等)进行确认。
(五)提高外网和移动终端使用率。根据单位实际,同步安排外网访问和移动终端安全使用有关事宜。
(六)健全网络安全体系。负责网络安全的科室要根据计算机安全等级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要求,健全内外网信息安全体系,保障单位网络信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省电子政务应用推广有关事宜,机关科室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调度,电教站负责网络安全,各科室使用、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注重考核,落实责任。省电子政务网建设和应用工作列入市级年度目标绩效专项考评,应用推广方面重点督查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使用率、经办人员在线率、工作在网率等。市教育局省电子政务网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六盘水市2019年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考核评估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作为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附件2
六盘水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网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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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要点 |
考核频次 |
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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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推广 |
基本情况 |
机构人员信息维护 |
10 |
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机构人员信息维护,保障机构人员信息实时更新。 1.各单位编制内公务人员(不含二级单位,下同)信息未全部录入省电子政务网组织机构人员管控平台(以下简称“管控平台”)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2.凡抽查发现或经举报核实录入信息弄虚作假、与最新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此项指标不得分(“平均使用率”“同时在线率”两项指标不得分);情形严重的(如故意删除账号信息等)在总分中加扣5分,并在全市通报; 3.未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机构人员数据维护更新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5%; 4.未及时标注一把手信息的,每发现1次扣20%; 5.此项指标最高扣100%。 |
按年考核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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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信息确认 |
8 |
每月25日至月末最后1日,在管控平台对机构人员信息(单位名称及排序、公务人员基本信息、单位主要领导标记等)进行确认。 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未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每发现1次机构人员信息不准确的,扣2%; 3.此项指标最高扣100%。 |
按月考核 |
局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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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使用率 |
8 |
各科室人员使用省电子政务网各业务系统天数的情况。 1.平均使用率=当月人均使用工作日天数/当月工作日天数; 2.当月人均使用17天及以上得满分,低于17天按照平均使用率的百分比得分。 注:(1)通过统一认证系统http://cas.gz.cegn.cn)或通过移动政务登录省电子政务网均为有效使用。 (2)若“机构人员信息维护”指标不得分,此项指标不得分。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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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线率 |
8 |
各科室人员同时使用省电子政务网各业务系统达到峰值的情况。 每日同时在线率=当日本地区同时在线人数的最高值/本地区注册人数; 得分率=当月每个工作日同时在线率得分的平均值。 注:若“机构人员信息维护”指标不得分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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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应用 |
协同工作 |
4 |
各科室人员发起协同工作条数达到人均4条以上,按照比例得。 得分率=(本地区发起协同工作条数/本地区总人数)/4,满分100%。 注:协同工作应用包含事务办理系统和快传系统,自己给自己发事务或快传的不纳入考核范围。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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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6 |
使用通知公告应用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 1.发起数=本地区通过通知公告应用发起总条数达到100条得满分,低于按照比例得分,单项总分2分。 2.覆盖率=本地区通过通知公告应用发布的人数/本地区总人数,覆盖率达90%及以上得满分,低于按照比例得分,单项总分1分; 3.阅读率=本地区通知公告阅读人数总和/发送人数总和,满分100%,单项总分1分。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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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管理 |
6 |
局机关全体人员使用台账管理应用达到8天及以上(记录台账计为使用) 得分率=使用台账管理应用达到8天及以上的人数/本地区总人数,满分100%。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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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应用 |
2 |
本单位每月有效使用1张及以上表单得满分,未有效使用不得分。 有效规则:每张表单当月发起数量超过5次,则为有效表单应用。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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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民户 |
信息发布量 |
3 |
信息共享门户的信息发布数量不少于20条。 1.单位门户每月发布信息数量少于5条的,不得分; 2.单位门户每月发布信息数量超过5条的,得分率1条信息×5%,满分100%。 |
按月考核 |
局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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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用量 |
3 |
信息共享门户的信息发布数量不少于20条。 1.单位门户每月发布信息数量少于5条的,不得分; 2.单位门户每月发布信息数量超过5条的,得分率1条信息×5%,满分100%。 每月向省电子政务网总门户、六盘水市政府门户推送信息被采用均不少于10条。 1.每月向省电子政务网总门户推送信息被采用1—5条的,得25%;每月向省电子政务网总门户推送信息被采用6—10条的,得50%; 2.每月向六盘水市政府门户推送信息被采用1—5条的,得25%;每月向六盘水市政府门户推送信息被采用6—10条的,得50%; 总分值为两项得分值之和。 |
按月考核 |
局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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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更新情况 |
5 |
电子政务网门户不能出现空白栏目、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情况;每个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信息。 1.每发现1个空白栏目,扣20%; 2.每发现1个当月未更新的栏目,扣10%; 3.每发现1处信息内容不准确的,扣10%; 4.该指标累计最高扣100%。 |
按年考核 |
局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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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 |
公文及时签收情况 |
6 |
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未及时接收电子公文达到一定比例的,未及时签收率每超过百分之一扣10%,最高扣100%。 注:接收电子公文自来文时间起3个工作日未签收视为未及时签收。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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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在线办理情况 |
10 |
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在线办文数(即分办公文的数量)与签收公文数的比例。 得分率=在线办文数/签收公文数,满分100%。 在线办文是指收文办理过程至少经过三个节点并办结(其中:办结可计入三个节点范畴,“知会”节点不要求全部人员处理完;转发文的文件均计入在线办文数;在线办文数包含纸质公文在线分办情况。)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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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在线发文情况 |
10 |
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全流程发文数与发文总数的比例(发文总数包含流程发文和快速发文)。 得分率=全流程发文数/发文总数,满分100%。(发文比例90%及以上的得满分,低于90%的按照比例得分) 注:全流程发文指发文过程中从发文拟文开始,至少经过三个节点并流程结束(其中拟文、分送计入三个节点范畴)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各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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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保障 |
领导带头使用情况 |
10 |
本单位一把手使用省电子政务网业务系统的情况,按照比例得分。 得分率=一把手使用业务系统的天数*10%,满分100%。 注:未及时在管控平台中标注本单位一把手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
按月考核 |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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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报送情况 |
1 |
按时提供省电子政务网应用情况自评报告。报告内容规范、详细、准确。 1.按时提供报告的情况,满分30%; 2.报告内容规范、详实、准确的情况,满分70%; 3.年度自评报告内容弄虚作假的,该指标不得分,并在全市通报。 |
按年考核 |
局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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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
创新应用 |
5 |
利用省电子政务网平台在推进解决信息共享难、协同办公难等问题,开展创新应用、融合共享,形成示范效应的,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并被评选为优 按年考核秀案例的,给予一定比例加分,最高加5分。 |
按年考核 |
局机关各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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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办公 |
3 |
本单位使用省电子政务网移动办公应用 (移动端使用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的情况。 得分率=当月工作日有效登录人天之和/(本地区注册人数*当月工作日天数),按照比例得分。 注: (1)有效登录人天指每人每天通过移动端访问或使用电子政务网一次及以上则记为一个有效登录人天; (2)若发现出现信息泄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等安全事件的,此项指标不得分。 |
按月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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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指标 |
整合接入 |
PC端 |
本单位基于电子政务外网部署的非涉密政务应用系统,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未接入一个扣2分。 注:整合接入的方式包括URL链接、统一认证、与电子政务网的其他应用打通。 |
按年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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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 |
本单位基于电子政务外网部署的非涉密政务应用系统,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未接入一个扣2分。 注:整合接入的方式包括URL链接、统一认证、与电子政务网的其他应用打通。 |
按年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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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错误 |
1.本单位信息共享门户出现虚假或伪造内容 (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每发现1次扣10分; 2.本单位信息共享门户或推送到省电子政务网总门户、六盘水市政府门户的信息,按年考核文字出现严重错误的,每发现1次扣1分; 3.总分扣到0分为止。 |
按年考核 |
局机关全体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