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水城区部分乡(镇、街道)出现不同程度火灾、风灾、旱灾等灾害,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此,区民政局先后下发两期工作提示,对因灾属于紧急情况的可“先行救助”,后补相关程序,牢牢兜住受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
扎实开展摸底排查。统筹好乡、村两级工作力量,全面排查因火灾、风灾等造成基本生活存在困难或家庭财产损失的情况。尤其对受灾对象中的民政服务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对接林业、应急等有关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时统计上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全面实施民政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用好用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政策,强化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属于紧急情况的,鼓励“先行救助”,后补齐相关手续;需区级帮助解决的,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实施救助。
加强值班应急值守。全区民政系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带班力量,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紧急避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因灾实施临时救助7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0.4万元;因灾纳入城乡低保的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