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山海园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六盘水市山海园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申请书》收悉。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你们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具备地区性质法人条件,同意成立,准予登记。
六盘水市山海园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章程履行职责,遵守宪法、法律及国家有关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团结,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每年按时接受年度检查。举办重大活动前,须提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六盘水市民政局审查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