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民办教育协会等全市性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六盘水市民办教育协会等多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详见附表)已多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征求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后我局决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拟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你们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意见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伍明雪
联系方式:8261508
六盘水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六盘水市2021年拟撤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