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将“C10-血液净化材料”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政策执行能力,省医保局于2026年9月11日以视频方式举办政策解读远程培训班。六盘水市医保局联合钟山区医保局组织辖区血液透析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在钟山区医保局一楼会议室参训。

培训聚焦“C10-血液净化材料”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核心内容,重点解读耗材医保支付边界及报销规则:腹膜透析耗材仅限慢性肾功能衰竭参保患者门诊使用时按乙类支付;碘液微型盖门诊使用纳入医保支付,住院不得向患者收费;城乡居民使用乙类耗材个人先行自付10%。同时明确门诊慢特病年度自付封顶政策:城乡居民血液透析全年自付(含自费)不超过9500元,腹膜透析不超过9000元;参保职工按各统筹区现行政策执行。
培训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据实上传耗材采购信息,严禁购低传高;严格测算患者自付、自费费用,杜绝新增患者经济负担。针对耗材支付标准调整、目录纳入判定原则、CRRT耗材使用限定条件等实操要点进行讲解,并现场解答业务经办、收费编码匹配等问题。
通过培训,进一步夯实经办及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政策基础,打通政策落地堵点,为“C10-血液净化材料”新目录平稳上线运行、规范耗材医保支付、保障透析参保群众合法待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