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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1/27 7.3k 阅读 377 点赞

全市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上级民政部门有关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决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组织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5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全省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人员信息、党建工作、业务活动开展、内部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等情况。

四、年检方式

此次年检实行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及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各社会组织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填报年度检查所需的有关信息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具体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

(二)登记管理机关拟定结论及公示。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社会组织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尚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社会组织报送纸质材料。社会组织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同步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民办学校同时还需提供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下午14点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观看。

(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

(三)社会组织填报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未如实填写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年度检查报告书》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五)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58—8261508。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年检操作指南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pdf

附件2:年检填报讲解腾讯视频会议二维码

附件2年检填报讲解腾讯视频会议二维码.wps




2026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