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在六盘水市辖区超限检测站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6/03/17 6.9k 阅读 249 点赞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六盘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3月25日0时在以下地址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设备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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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二轴及二轴以上货运车辆经以上超限检测站时,请主动上磅检测,不按规定上磅检测的,将对该车辆进行信息采集,采集数据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以上机动车交通违法取证数据,经核对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