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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利好!我市多项公积金试行政策继续执行

2025/12/26 1.0w 阅读 436 点赞

为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印发《关于常态化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字〔2025〕1号),继续执行以下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单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70万元,家庭代际互助贷款、多子女家庭贷款以及持有本市企业人才服务绿卡、购买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缴存人申请贷款的,贷款限额在此基础上按规定上浮。

二、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保障范围。缴存人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缴存人及其配偶每年可各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且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三、延长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缴存人家庭在2025年1月1日后购买住房的,可在购房行为发生后2年内,一次或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025年1月1日后在贵州省内购买住房的,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不受缴存人户籍所在地限制。

五、优化家庭代际互助提取业务。父母、子女(包括已婚子女和未婚子女)单独或共同在贵州省内购买住房,购买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后的,可以互助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