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模范机关品牌建设“服务便捷、管理严格、共事团结、干事廉洁”四项行动,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质效。日前,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一年,市公积金中心重点推进缴存业务规范化、使用政策精准化、风险防控制度化、服务保障便捷化,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筑牢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将2023年确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规范年”,深入开展4个方面的专项工作,制度覆盖面持续做优做大、沉睡账户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缴存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骗提预防惩治成效明显。不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措施,提升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热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累计向房地产市场投入资金21.06亿元,撬动住房消费26.32亿元,占全市住房销售金额的26.94%,支持市内外职工购买住房55.2万平方米,占全市同期住房销售面积的25.94%。按照“自愿参加、权责相适、公平公正、适度优惠、风险可控”的原则,研究拟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完善贷款风险防控机制,按政策规定严格把控楼盘项目准入关,强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跟踪管理,逾期率控制良好。聚焦“惠民”“暖心”“满意”等关键词,持续完善网厅和微信公众号功能,及时准确回答群众咨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亮码可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新的一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对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个行动”精神,全力落实我市公积金业务“创新突破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信息共享取得全面性突破、信息安全取得重大性突破、便民利民服务取得创新性突破、制度建设取得系统性突破、宣传工作取得飞跃性突破、政策创新取得阶段性突破,全面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