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主任办公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质量,规范我市公积金行业管理,7月8日至18日,市公积金中心四级调研员黄梅同志带队前往各市区管理部督查“接续贷”管理情况和2021年度公积金贷款档案移交情况。


督查期间,督查小组到各管理部后首先认真检查当前已受理的“接续贷”台账建立及档案管理情况,并就“接续贷”档案移交、后期置换时间、置换方式等实施细节问题与各管理部及受委托银行进行了深入探讨。随后,督查小组分别前往各管理部及商业银行的档案存放点,仔细核对了各管理部2021年度贷款档案接收情况,对档案内容完整性、装订规范性进行检查,同时了解各商业银行2022年度上半年公积金贷款档案收集整理情况,为2022年公积金贷款档案移交工作做好准备。最后,督查小组就发现的问题与各管理部进行沟通,对接续贷管理及贷款档案移交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黄梅同志强调,“接续贷”作为我市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是中心在贷款业务上的大胆尝试,中心各科室与受委托银行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置换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满2年期后贷款的“接续”工作平稳完成。此外,贷款档案是贷款业务的原始记录,也是贷后管理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心办公室、各管理部及受委托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贷款档案应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装订统一规范,及时开展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