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近期,市公积金中心集中对2021年度办理的10351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开展专项稽核,共发现38笔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30名当事人见面约谈,追回违规提取资金53万余元。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2021年1月,公务员邓某经朋友推荐,添加了非法中介微信,并将个人信息告知对方。2021年2月1日,邓某收到了中介邮寄的虚假资料,随即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提取10.75万元,提取成功后向中介支付3.1万元手续费。经中心约谈后,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事件处理,已退还违规提取资金2万元,并承诺在限期内归还剩余8.75万元。
案例二:2021年5月,某事业单位职工唐某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添加了对方微信,并向对方提供了身份信息及电话号码。2021年5月17日,非法中介联系唐某领取了伪造的商业银行贷款材料后,陪同唐某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10.25万元。提取成功后,非法中介索要了2.05万元手续费。中心约谈唐某后,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限期退还全部违规提取资金。
案例三:2021年7月,某国有企业职工李某在街上看到了提取公积金的宣传单。通过宣传单联系非法中介,并将个人信息发给对方。2021年7月26日,非法中介将虚假材料送达李某手中,李某随即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9.24万元。提取成功后,向非法中介支付1.6万元手续费。中心约谈李某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事件处理,已全额退还违规提取资金。
案例四:2021年8月,某国有企业职工林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关于提取公积金的广告。通过微信联系到非法中介,将个人信息发给对方后,收到了非法中介邮寄的虚假材料。2021年8月30日林某在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提取4.74万元。事后,非法中介向其索要提取金额的30%作为手续费,共计1.42万元。中心约谈林某后,林某承诺限期归还全部提取资金。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预防惩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存在骗提公积金行为的当事人,将被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五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情形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或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协助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可靠支撑。骗提套取行为不仅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更损害了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骗提套取常常涉及伪造公章和国家证件等违法行为,在部分地区甚至呈现专业化发展、形成非法套取黑色产业链的趋势,是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项目之一。为进一步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强化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21年起,市公积金中心建立了日常稽核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专项稽核,对使用虚假材料(如虚假发票、虚假合同、虚假证件、虚假证明等)提取、贷款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不断优化提取业务流程,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加强资料信息审核力度,坚决杜绝骗提骗贷行为发生。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