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六盘水市水城区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会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杨方同志主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付正先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2024年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会议及相关精神。
会议指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征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标准按国家政策要求,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持续按照黔府办发〔2022〕19号和黔医保发〔2022〕16号规定,实施特殊困难人员个人参保缴费进行资助政策。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医保征缴工作,是医疗保障工作中最关键的、最基础的一项工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最有效的途径,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是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是防控医保基金风险的需要。切实把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从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主动对标对表,找准差距不足,加快推进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征缴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认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全力攻坚全面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三是严明工作纪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医保力量。
区直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在乡(镇、街道)分会场参会;包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村支两委人员在村(社区)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