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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1/27 4.0k 阅读 275 点赞

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上级民政部门有关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决定从2026131日起组织开展全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5630日前民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531日,逾期全省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年检内容

人员信息、党建工作、业务活动开展、内部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等情况。

四、年检方式

此次年检实行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及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各社会组织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填报年度检查所需的有关信息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具体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

(二)登记管理机关拟定结论公示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社会组织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社会组织报送纸质材料社会组织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办非企业单位,还需同步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民办学校同时还需提供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其他事项

2026130日下午14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观看。

网上填报截止间为5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全市性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

(三)社会组织填报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未如实填写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年度检查报告书》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五)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588261508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年检操作指南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pdf

附件2年检填报讲解腾讯视频会议二维码

附件2年检填报讲解腾讯视频会议二维码.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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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