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六盘水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已实施建档管理。
制定服务方案。制定长期照护服务(含上门服务)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参与主体、业务内容,细化服务提供、服务实施时间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确认服务对象。有需求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属村(居)提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经所辖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各市(特区、区)民政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确定初步名单;随后评估机构根据《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具》和省民政厅要求,开展老年人信息初筛和专业能力评估,对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进行需求评估,认定需要上门服务的对象。
遴选服务主体。各市(特区、区)民政部门参照《六盘水市长期照护服务清单》确定拦标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进行招标,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接机构。
制定上门服务计划。评估机构对认定的服务对象制定上门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频次、收费价格、服务终止条件、投诉处理等内容。
开展上门服务。服务机构根据签约内容组成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并按规定将服务数据、服务记录等及时上传至省养老信息系统平台,纳入平台监管。乡镇(街道)可选择本地区妇女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村医等人员开展个性化、实操性的照护技能培训,培训合格者纳入服务团队与服务机构人员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
服务监管与验收。服务机构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各区市民政部门对居家上门服务建档管理,加强服务监测,保证服务验收和质量;市级民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核验机构进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评价和项目审计,作出评价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