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2﹞7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4月1日起,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013元/月·人提高到1050元/月·人。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相关要求,对提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各市(特区、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对提标工作进行细化指导,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照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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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2024/04/24 5.5k 阅读 167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