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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2024/04/21 8.7k 阅读 205 点赞

据最新消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4年4月15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方案》明确,从2024年4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78元/月,增幅6%。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827元/月,贵阳市、贵安新区;第二档808元/月,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三档756元/月,其余县。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818元/年,增幅12%。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6852元/年,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二档6804元/年,其余县。

《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如实核查收入、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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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