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4/08/11 1.4w 阅读 522 点赞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会组织监管方式科学化和规范化,提升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应申请参加2024年社会组织评估:

1.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凡已开展或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5.获得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4A级以下慈善组织;

6.已取得2023-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但未取得3A以上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二)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2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2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12022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4.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资格申报。2024825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材料准备。参评社会组织根据各自组织类型,按照现场评估材料目录清单准备评估资料,并按序号装订成册(不用提交市民政局,由评估机构现场实地查看)。

(三)现场评估。评估资格审核通过后,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9月底10月初,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放牌证。11月底前,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准备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评估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全市性学术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3.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4.全市性公益类社团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5.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6.慈善组织实地评估主要查看资料目录

7.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

8.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9.性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

10.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11.慈善组织评估指标

202487

(联系人:蒋堃;电话:0858-8261508;邮箱sgk8261508163.com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附件7.DOC

附件8.DOC

附件9.DOC

附件10.DOC

附件11.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