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民政系统平安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前冬偏暖,后冬偏冷,民政服务机构用火用电用气集中,且冬春季节为病毒流感高发季节,疫情防控难度加大,容易引发涉及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老人、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风险。全市民政系统要清醒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严峻形势,拧紧拧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链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提前研判、周密部署、积极应对,筑牢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的防线,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压紧压实防范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救助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和村居(社区)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防寒防冻情况上门排查,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及时解困救助。按要求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三、精准把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版)的通知》规定、省民政厅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各区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以精准防控的确定性应对疫情变化的不确定性,认真做好环境消杀、物资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到人、物、环境“三链同防”,围绕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政策落实到位。
四、紧盯重点部位,落实防范措施。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试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下载安装“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APP,每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全面建立“三张清单”,完善优化消防、食品、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活动。各级民政领导班子要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包保责任,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督查检查,紧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自然灾害等重点环节突出问题,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问题隐患动态查、实时改,聚焦薄弱环节、易发领域,强化针对性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切实抓好问题隐患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反馈形成闭环管理,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工作不乱、事有人管,有章可循。
五、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雨雪凝冻灾害天气,要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切实保障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平安稳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