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钟山区2026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根据《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钟山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严格划片、严格控制班额、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原则。2026年继续采取中心城区多校划片与单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钟山区2026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审核登记方案相应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钟山区2026年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为:凤凰街道、德坞街道、荷城街道、荷泉街道、杨柳街道、红岩街道、黄土坡街道所管辖区域。
四、审核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城区划片入学申请资格,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二)登记方式
2026年持续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登记方式,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入学登记“零跑腿、掌上办”,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1.线上登记。监护人通过微信搜索并登录“钟山区中心城区一年级划片招生登记系统”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选择对应批次,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2.线下登记。不具备线上操作条件的家庭,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社区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线上登记。每名适龄儿童仅可进行一次登记,重复登记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审核流程
1.社区初审。社区工作人员在收到登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存疑的需现场核验原件。
2.街道复核。街道办事处收到社区初审通过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3.结果反馈。审核通过的,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监护人批次认定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原因,监护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2026年4月30日之后系统关闭补报通道);补充材料后审核仍不通过的,系统将不再接受该申请,监护人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四)公示批次
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各街道、社区在辖区公示栏公示批次划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结果。
五、入学批次认定标准及所需材料
根据钟山区2026年中心城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情况,将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划分为4个批次进行招生,未按时参加审核登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纳入划片招生。各批次招生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如下(所有由村、居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法交易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一套房产只能作为一户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2026年4月1日前落户中心城区,且户籍地址与父母自有住房(购房/自建房)地址一致的,在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村(居)委员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2026年4月1日前落户中心城区同一户口簿,但户籍地址与父母自有住房(购房/自建房)地址不一致的,在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村(居)委员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3.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所属街道审核登记,按现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消防指战员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街道进行审核登记;孤儿(含民法典所指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区民政局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2)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钟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且项目实际落地在钟山区辖区内的投资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按照市、区有关规定,由六盘水市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3)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由区委政法委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4)教师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学校就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进行审核登记。
(5)在钟山辖区内工作但未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和2025年9月以来考调到钟山区中心城区工作人员子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6)因中心城区棚户区拆迁、旧城改造、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原因搬迁的,在现实际居住地审核登记或回原居住地街道审核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区住建局出具的证明。②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村(居)委员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租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村(居)委员会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7)市、区各部门选派到乡镇驻村的第一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8)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按照《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3号)规定,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由区卫健局出具证明到相应街道审核登记。
(9)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并交由政府办成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可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确认,确认无误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进行线上登记。
(二)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2026年4月1日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中心城区同一户口簿,且共同居住在祖辈自有住房的(购房/自建房),可在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村(居)委员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2026年4月1日前落户中心城区同一户口簿,父母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租房实际居住,且与父母一方纳入租房地“家档卡”管理满1年以上(2025年8月31日前登记)的,在租房地对应学区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③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租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三)第三批次
符合第三批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家档卡”登记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若划片范围学校学位不足时,必须服从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父母一方已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且与父母一方纳入购房地“家档卡”管理满1年以上的,在购房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村(居)委员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实际入住自建房或保障房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2.适龄儿童2026年4月1日以后迁入中心城区户籍,且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的,可在户籍地对应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居委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3.适龄儿童2026年4月1日前挂靠落户中心城区他人户口簿,且挂靠户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住房(购房/自建房)的,可在该住房对应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挂靠户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居委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四)第四批次
所有第四批次人员必须服从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在钟山区购买社保的优先调剂。
1.适龄儿童2026年4月1日以后挂靠中心城区他人户口簿,且挂靠户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住房(购房/自建房)的,可在该住房对应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挂靠户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的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并由居委会提供实际入住证明。自建房、保障房无房产证的提供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其自建房或享有保障房且实际入住的证明。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
2.非钟山区中心城区户籍,随父母任意一方在钟山区中心城区租房居住,且适龄儿童父母任意一方于2025年8月31日至今一直在钟山区中心城区务工、经商并实际居住,与父母任意一方同时纳入居住地“家档卡”管理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申请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的,须服从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②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租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③村(居)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家档卡”。④钟山区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父母任意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钟山区各乡镇户籍不需要提供居住证)。⑤进城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用人单位的劳务合同。
六、实施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
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分批次、分社区登记审核适龄儿童入学材料,汇总后报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时间由各街道合理安排。统一完成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线上线下审核登记,各街道、社区、网格的具体分批审核登记时间由各街道办确定。
第二阶段:2026年5月6日至5月8日将审核登记结果公示并报区教育局;2026年5月11日开始系统会陆续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审核登记批次情况;2026年6月29日公布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家长持系统审核登记批次单到相应学校登记。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由学校对各批次登记名单进行公示,2026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四阶段: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钟山区中心城区各小学对拟招收的一年级新生进行报名注册。(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校历为准)
七、严守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熟悉政策要求和审核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咨询。
(二)严格资格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心城区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通过考试、测评、面谈等形式选拔生源,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强化监督执纪。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规干预招生工作,严禁“打招呼”“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区纪委区监委将对招生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八、各街道咨询电话
德坞街道:0858—8326075
凤凰街道:0858—2152754
杨柳街道:0858—2175810
荷城街道:0858—8103675
荷泉街道:0858—8708791
红岩街道:0858—8107702
黄土坡街道:0858—8787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