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贵州天刺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巡查,查出当事人存在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依法履行在用锅炉、在用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对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总监陈龙昌,作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总监,未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未主动排查上报公司在用锅炉、在用压力管道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负有管理责任;特种设备安全员王会运,未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未严格组织落实在用锅炉、在用压力管道日常巡检工作,未排查发现公司在用锅炉、在用压力管道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七项、第九条第四项、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七项、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贵州天刺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林、特种设备安全总监陈龙昌、特种设备安全员王会运通报批评。
希望当事人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控、隐患排查工作。全市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引以为戒,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坚决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特此通报。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