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采购人: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全面承担《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全流程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与采购人需求,依法、规范、高效完成项目招标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活动、出评标报告、协助合同签订及招标资料归档等。
3.代理机构应恪守执业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招标采购程序合法、过程规范、结果有效,并主动接受采购人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
4.本条款为服务范围总括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工作要求、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费用及责任划分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30号信息大厦16楼
4.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基础资质材料:
(1)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
身份相关材料(根据报名人类型二选一提供):
(1)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采用的方式
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六、参选文件递交
报名成功的代理机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制定参选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纸质文件一份以及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直接送至采购人,密封参选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参选文件送达时间晚于递交截止时间,或除现场递交以外其他方式递交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胡绍焱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30号(信息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9985586581
比选程序及定标原则
一、评审程序:
1.比选评审小组的组成:采购人组织3人以上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2.比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查各代理机构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表:
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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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资格审查合格内容 |
代理机构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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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自拟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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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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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12月或2025年12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理机构提供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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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代理机构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 1.代理机构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理机构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 2.代理机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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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代理机构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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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理机构信用记录证明材料 |
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受惩罚名单中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比选)活动,代理机构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比选公告发布后至比选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提供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截图或网页或信用报告打印件,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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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殊资格要求 |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
扫描件或复印件 (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
注: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其参选文件按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3.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的代理机构,须参照国家、省有关收费标准,填报服务收费下浮率,下浮率的书面填报格式由参选代理机构自行拟定。
4.比选小组成员应全面、细致研读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依据既定评审标准,对各参选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客观打分,并出具明确的书面评审意见。比选小组成员对本人签署的评审意见及打分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5.比选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全体成员的评审打分记录,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计分规则完成分数汇总、复核及统计结果的书面编制工作。
6.比选小组根据最终统计结果,确定得分排名前三的参选代理机构为成交候选代理机构,并将候选名单及对应的评审资料、打分明细提交全体比选小组成员审阅、复查,经成员签字确认后留存归档。
7.采购人在比选小组提交的成交候选名单中,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代理机构为本次比选的成交代理机构。
二、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评审标准:
综合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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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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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业绩 |
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1月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代理业绩,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0分。满分40分业绩计分说明 1.代理机构以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截图为准,成交公告发布时间必须为2024年1月1日至今。 2.同一采购项目若涉及多个成交公告(如分包采购),仅按1个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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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投入项目组成员 |
代理机构提供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低于3人(含3人)的承诺函,得15分。注: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加盖公章。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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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机构综合实力 |
依据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2025年12月中介代理机构日常考核情况公示为准,供应商(代理机构)须提供对应公示截图作为佐证材料,计分规则如下: 日常考核得分100分,得10分; 日常考核得分90分(含)—99分,得5分; 日常考核得分80分(含)—89分,得1分; 日常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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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代理服务方案 |
一、评审总则 1.评审对象:所有提交的代理服务方案,评审专家需对每一份提交的方案逐一完成评审,不遗漏、不偏颇。 2.评分区间:总分设置为0-15分,采用专家自主评分方式,评审专家结合本细则明确的量化判定标准,对方案综合评判后,在对应等级区间内确定具体分值,不得超出区间范围。 3.评判等级对应:综合评判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个等级,各等级对应明确的评分区间,专家需先判定等级,再结合量化标准确定具体分值: 1.符合:10-15分 2.基本符合:6-9分 3.不符合:0-5分 二、评审维度及量化评分标准 本次评审围绕方案完整性、需求针对性、落地可行性、专业度、服务保障5个核心维度展开,总分15分,各维度量化分值分配如下:方案完整性、需求针对性、落地可行性、专业度、服务保障。评审专家对照量化标准打分,累计得分后对应判定等级,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方案完整性(满分5分):全面覆盖代理服务范围、实施流程、时间周期、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成果交付标准等所有必备内容(缺1项核心内容酌情扣分,扣完为止);整体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各模块衔接顺畅,内容翔实具体,无任何关键信息遗漏,可直接作为代理服务实施指导文件,不扣分。 2.需求针对性(满分3分):精准匹配委托方明确的代理服务需求,全面结合委托方所属行业特性、业务模式、核心诉求,同时充分考量委托方潜在服务需求;方案每一项设计均贴合委托方实际情况,无泛泛而谈的内容,可针对性解决委托方面临的具体问题、规避潜在服务风险;未结合行业特性或未考量潜在需求,酌情扣分。 3.落地可行性(满分3分):代理服务流程设计环节合理,每一步实施步骤清晰明确,各岗位权责划分清晰、无交叉无遗漏,可操作性强;人员配置完全适配服务需求,所有参与服务人员符合代理服务要求(缺1项人员核心信息酌情扣分,扣完为止);时间周期规划合理,分阶段节点清晰,可保障按时保质完成全部代理任务,无任何不可实现的条款;流程权责不清晰或周期节点不明确,酌情扣分。 4.专业度(满分2分):能够充分体现服务提供方的行业积累和专业服务能力,代理服务方法、技术支撑、实施工具选择先进且合理,符合行业规范及委托方实际需求;可结合委托方情况,提供超出基础代理需求的合理化专业建议,在服务效率、服务质量、风险管控等方面具备可验证的差异化优势;无专业建议或无差异化优势,酌情扣分。 5.服务保障(满分2分):建立完善、可落地的服务保障体系,明确包含常态化沟通机制(沟通频率、沟通方式、反馈时限)、全流程质量管控标准(管控节点、管控方法、考核指标)、售后跟进服务流程、各类风险防控措施(风险识别、应对预案、处置流程)等内容;可有效应对代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及常规问题,确保服务质量、服务进度稳定可控(缺1项保障内容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三、评审补充说明 1.自主评分要求:评审专家需严格对照本细则各维度量化评分标准,结合方案实际表现,先核查单维度得分,累计后判定“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个等级中的一个等级,再确认分值是否在对应等级区间内;严禁超出对应等级的评分区间评分,严禁主观臆断、偏离量化标准评分。 2.若方案存在本细则未涵盖的内容,评审专家需结合代理服务核心需求、行业常规标准,综合考量该部分内容对代理服务实施的影响,按“影响程度”量化加分或扣分,客观判定方案等级及具体分值,同时可在评审意见中补充说明相关判定依据及加减分理由。 3.评审过程中,专家需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原则,逐一核查方案各核心维度,对照量化标准逐项打分、累计核算,不遗漏关键项、不降低判定标准、不随意加减分,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反映方案实际质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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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代理费用报价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评分规则如下:以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按以下下浮比例对应得分: 收费标准下浮小于5%(不含)的,得10分; 收费标准下浮5%(含)-15%(不含)的,得15分; 收费标准下浮≥15%(含)的,得20分。 |
20 |
1.参选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比选人根据技术优劣排序。
3.成交原则:由比选小组根据各有效代理机构的最终得分排名,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代理机构,并确定得分最高的第一成交候选代理机构为成交代理机构。
四、比选纪律
(一)参选代理机构纪律要求
1.参选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秉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比选活动,不得串通其他参选机构围标、串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虚报业绩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资格。
2.参选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比选评审小组成员进行不正当接触,不得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干扰比选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3.参选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比选相关资料,对比选文件内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披露与本次比选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4.参选代理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应真实、合法、有效,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可查。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中选资格(已中选的,中选结果无效),并列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5.参选代理机构应服从比选现场组织管理,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在评审现场喧哗、闹事或采取其他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不得采取恶意投诉、缠访等不当方式表达诉求。
6.参选代理机构不得恶意压低报价或虚报下浮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若报价明显不合理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比选评审小组有权按无效参选处理。
(二)比选评审小组成员纪律要求
1.评审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影响。
2.评审小组成员应主动回避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如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联等)的参选代理机构的评审工作,若未主动回避且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将取消其评审资格,相关评审结果无效。
3.评审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过程、评审成员意见、参选文件内容及其他未公开的评审信息,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现场。
4.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接受参选代理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参选代理机构进行私下接触,不得为参选代理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暗示。
5.评审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改变评审规则或提高、降低评审标准,不得打人情分、关系分,评审打分应客观、公正、有据可依,并对本人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6.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对参选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不得敷衍了事、草率评审。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三)采购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采购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比选工作程序和纪律,公平对待所有参选代理机构,不得对参选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不得向参选代理机构泄露比选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其他参选机构信息或其他未公开的比选相关信息。
3.不得与参选代理机构串通,不得为特定参选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干预评审小组的正常评审工作。
4.不得接受参选代理机构的财物、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应妥善保管比选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包括参选文件、评审记录、打分表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备核查。
(四)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
1.本次比选活动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采购人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针对比选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858-8977159
2.对违反本比选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中选资格、列入黑名单、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因违规违纪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参选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比选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如有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代理机构。
3.参选代理机构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参选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在此期间,参选文件对参选代理机构具有约束力。
5.成交代理机构确定后,采购人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具体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参选代理机构须依据本比选文件全部要求,自行规范地编制参选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合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