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意识,深化服务型机关的创建,增强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中心的实际,制定党组中心组2016年度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学系列讲话、学党规党章,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一)新常态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如何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大发展理念”和加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论述,结合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入研讨新常态下住房公积金部门如何按“五大发展理念”的新要求,加快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二)2016年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精神。
深刻认识、把握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2016年“两会”的基本精神。以《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学习内容,提高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认识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性;深刻认识我国创造的宝贵经验,自觉在实践中坚持和运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部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深刻理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牢记政治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
(四)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五)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房地产市场分析会议及其他会议精神
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部署谋划新常态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创住房公积金工作发展新局面。根据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展对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学习和研究。
(六)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党组确定的其他学习内容。
(七)根据需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三、参加人员
党组班子成员。视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到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负责人列席参加。
四、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召开交流会、中心发言、观看电教片、讲党课、远程教育等各类有效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根据学习内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2.联系基层学。围绕重点任务,深入县(区)、党建帮扶贫困村、互助共建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走访群众、现场帮扶等形式,认真倾听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并加以解决。
3.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形成有深度的理论分析、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有科学解决方法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4.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除参加党组集中学习外,还要通过自学,较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并结合实际思考问题。
五、学习要求
(一)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季度学习不少于3天,原则上视工作时间作安排。
(二)学习要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模范。坚持完善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学以致用。
2016年4月20日